关于启动2010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和往年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1-26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我院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调动广大教师从事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我院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现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0年度各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和往年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请各位教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各级课题申报工作

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省部级)

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厅级)

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厅级,指导性课题)

一、“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

1.资助方向

(1)项目资助研究内容包括中国地震局“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的研究方向,或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科学技术问题。

(2)优先考虑学术梯队合理,同等条件下向优秀中青年教师倾斜。

2.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课题组织能力和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专业水平和时间保证。

(2)课题面向所有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引进教师科研启动金可作为配套自筹经费申请省部级指导性项目。

(3)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的课题申报同级和下级科研项目;每人只能主持一项同级项目。

3.资助经费

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校级)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 “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 (省部级)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科研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和我院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

4.完成时间

校级、厅级科研课题周期为1-2年,省部级科研课题2-3年,每个课题的具体完成时间严格按照任务书规定的期限执行。

5.申报程序

(1)课题的负责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下载并填写《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申请书》或《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申请书》。

(2)《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须经过系部学术委员会初审后汇总,汇总表由各单位于3月20日前统一交科研处。

(3)《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须经过系部学术委员会初审后汇总,汇总表于4月20日统一交科研处。

(4)科研处组织院学术委员会终审。

二、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

具体申报指南另见通知

往年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

一、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2009年及以前立项、本次不办理结题的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及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要进行中期检查,所需材料可到科研处网站的“文档下载”处下载。

二、项目结题要求

(一)结题项目的范围

1.按申报计划应在2010年6月之前结题的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和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

2.研究工作已完成,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结题报告书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

2.对结题成果复印件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结题成果有反响的,需复印反响资料或复印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

3.对结题成果原件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的,原件经核定后返还;结题成果为著作的,应交2本以上。

三、其他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于2010年5月10前报送至科研处。所有提交的纸质文档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用A4纸打印一份,所有结题材料必须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2. 已逾计划结题期,未办理结题手续也没有申请延期结题的,暂停科研经费报帐。

3.结题报告书等所需材料可到科研处网站的“文档下载”处下载。

联系人: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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