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05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第十六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现启动第十六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坚持自愿原则,申请人要本人填写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印发的《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书》(附件1)和《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人简表》(附件2)。填写《申请书》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强调:在“请奖类别”一栏,应按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填写“野外奖”或“科研奖”或“教师奖”或“荣誉奖”之一;在“从事地质工作的主要成就”一栏,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在“主要论文著作、地质报告目录及获奖情况”一栏,主要成就的相关论著、论文和地质报告目录及获奖情况在前,要准确写明奖项名称、等级、时间及名次,其他相关内容情况在后;在“专家推荐意见”一栏,必须由不同单位的两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院士除外),但每位推荐专家最多推荐两名,推荐意见一定要由专家本人撰写,填入此栏,并注明姓名、单位、职称,最后签名和日期。

(二)单位提名

单位提名指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质单位均可提名一人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提名单位接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附件3)的要求进行核实,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意提名后,如实填写“单位提名意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报送其主管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根据单位提名或主管部门推荐,对申请人进行审核,不仅要审核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准确,还要审查申请人和提名单位对其主要成就和贡献等是否如实地做了表述,并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对申请人进行遴选和排序,并填写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和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按本“通知”要求日期报送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请材料要求及时间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需一式三份,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主要论文和获奖证书等汇编复印成册一份;重要的、能代表自己水平、成就、贡献的专著、报告最多提交五份(本),未公开发表的报告、论著提供送审稿一份,附出版合同。申请书(WORD 格式)、简表(WORD 格式)和证书材料(JPG 格式)还需提交电子版。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位老师于2019429日(星期一)16:00前将上述纸介材料交至科研处(明德楼517),并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信箱cidpkyc@163.com

联系人:黄鑫

 


 

                                                科研处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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