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2019年度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已启动,科研管理部门依据申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廊坊市所属的或者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科研管理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和经济依托单位。
(二)项目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思路清晰、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三)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四)限项要求:
1.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自筹经费项目;
2.项目组前三名成员,目前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能作为前三名申报;
3.按照《廊坊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平台”(http://60.10.25.25:8080/lfkjjh/index/index!index.do)公告通知栏“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介绍项目申报说明 ”进行填报。
三、项目管理
自筹经费项目严格按《廊坊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四、受理时间、地点
初次申报此类项目的教师需与科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分配用户名及密码,已申报过此类项目的教师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即可申报。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5月8日(周三),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并填报附件将电子版于5月9日17:00前发至cidp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孟 健 联系电话:010-6159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