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9-12-30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有关基础研究的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研究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深入研判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综合分析我国基础研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积极谋划科学基金改革升级在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大核心任务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学风和科研诚信与伦理建设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面向世界科学前沿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重大类型项目立项机制成果应用贯通机制学科交叉融合机制多元投入机制重点推进原创探索计划和人才资助体系升级计划优化资助管理积极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

  为全面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现将2020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9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项目申请

  ()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 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20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要求如下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请各位项目申报人于312周四完成申请书在线填报纸介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青年项目面上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左侧三针装订并于316周一)17:00前报送至科研管理科明德楼517),逾期不予受理

  ()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托单位报送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并附申请项目清单项目清单按无纸化申请项目与非无纸化申请项目分别生成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2. 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寄出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

  () 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4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项目结题

  () 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0225日零时—3116时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内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与结题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2. 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结题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寄出以免延误结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

  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依托单位按照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64的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2020115—415(16时以前期间提交电子材料并打印纸质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应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一致),415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材料接收组采取邮寄方式的请在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寄出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材料接收

  (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申请材料结题材料和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各局及科学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2020319—20日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集中办公

  其他注意事项

  ()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指南拟于2020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6159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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