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7-06 点击数:

一、结题项目的范围:

计划应在2010年8月之前结题的2008年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项目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结题报告书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

2.对结题成果复印件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

结题成果有反响的,需复印反响资料或复印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

3.对结题成果原件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的,原件经核定后返还;结题成果为著作的,应交2本以上。

三、其他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于2010年7月12前报送至科研处。所有提交的纸质文档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用A4纸打印一份,所有结题材料必须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2.未能按时完成计划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最长延期一年,只许延期一次。

2. 已逾计划结题期,未办理结题及延期手续的科研项目,科研处将撤销该科研项目,主持人不可再次申请科研项目。

3.结题报告书等所需材料可到科研处网站的“文档下载”处下载。

联系人:何晓波

电话:61598807

Email:kyc@fzxy.edu.cn

©防灾科技学院科技管理处 版权所有 电话:010-61598807 Email:kyc@cidp.edu.cn 办公地点:图书馆405

©2009 www-cidp-edu-cn.webvpn.cidp.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10-61596254 Email:cidpkyc@163.com Office:Room 509, Ming De Building

京ICP备2001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