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0-10-08 点击数:
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科研奖励条例,项目主持人获批纵向和横向项目科研项目,学院按项目经费的当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2008-2009年立项的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的奖励将通过每月科研酬金形式下发,请各项目主持人根据奖励金额和项目执行年限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科研立项奖励核发表》,奖励可选择3-12个月发放,酬金发放人员由项目主持人确定。
请项目主持人在10月15日前将《防灾科技学院科研立项奖励核发表》交至科研处。
注:奖励项目不包括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指导项目
附件:防灾科技学院科研立项奖励核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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