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和往年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1-17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推动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提高学院的科技创新能力,现从即日起启动2011年度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和往年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教师高度重视本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1年度项目申报

1.资助方向

(1)项目资助方向主要面向防灾减灾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推动学院防灾减灾教育与科研水平,为学院人才培养提供支撑。

(2)优先资助学科方向明确、理论与技术方法有创新或突破、学术梯队合理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向优秀中青年教师倾斜。

(3)本年度资助一定数量的教学改革类科研项目,由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的2011年教改项目择优推荐至科研处,并参与科研处组织的立项审查,最终立项项目由科研处进行管理。

2.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能力和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专业水平和时间保证。

(2)项目申请面向所有教学、科研人员;鼓励引进教师申请并启动科研配套经费。

(3)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的课题申报科研项目;每人只能主持一项项目,每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已承担教师基金项目或防灾减灾青年基金项目的负责人,若其承担的项目能够在2011年6月通过结题验收的,可以申请2011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

3.资助经费

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单项项目的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资助经费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和固定资产,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任务书计划使用。

4.完成时间

项目的执行期为2~3年,每个项目的具体完成时间严格按照任务书规定的期限执行。

5.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条件,下载并填写《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申请书》。

(2)将《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申请书》交系(部)学术委员会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全体委员签名),各单位将签署意见的申请书五份及汇总表于325日前统一交科研处。

(3)科研处组织对项目的进行专家评审,召开立项审查会。

(4)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下达立项任务,签署项目任务书。

二、关于2009/2010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2009~2010年立项的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将于2011年4月中旬进行中期检查。2011年6月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参加中期检查。

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并于410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2份及发表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顺序装订)统一交科研处。届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查,未达到中期考核指标的项目将停止经费资助。

三、关于200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项目范围

(1)按照项目执行计划,在2010年6月前结题的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

(2)按照项目任务书,已完成研究内容,并取得预期成果的科研项目,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2.评审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计划和要求,下载并填写“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供结题成果(论文、专著、专利、鉴定成果等)和项目研究报告。

(2)项目负责人于2011515前向科研处提交“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1式6份,同时提交结题成果和项目研究报告1式3份,项目研究报告要求正式装订。

(3)科研处根据项目任务书,协同财务处核实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通过财务审核后,参加科研处组织的评审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对结题成果原件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的,原件经核定后返还;结题成果为著作的,应提交2份原件。

(5)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结题成果有反响的,需复印反响资料或复印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

注意:2011年度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表格请登录科研处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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