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6-23 点击数: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范围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其中自筹资金项目同时面向非直属普通高等学校。

我院教职工申报项目只可申报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各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4、项目申请书为2010年格式,可通过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主页(www.hee.cn)查阅下载。

5、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科研项目的申报,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初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2、按照申报项目的类别,填写《201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要求A4纸打印,同时形成项目汇总表(附件2,4),并将所有电子数据发至科研处邮箱kyc@cidp.edu.cn

3、申报材料由各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4、请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晓波

电 话:6159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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