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统一安排,拟于2012年6月中旬组织本年度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根据历年立项项目研究计划,凡按照任务书要求在2013年6月完成预定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历年立项项目可申请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按照项目执行计划,2013年6月结题的2011年度教师基金项目及延期的2009年、2010年立项教师基金项目。
2.按照项目任务书,已完成研究内容,并取得预期成果的科研项目,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二、评审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等实施方案,下载并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评审表”(附件1)、“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项目评审验收意见(附件3)等评审验收材料。同时,应提供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
(二)科研处根据项目结题申请报告、证明材料和项目任务书,并协同发展与财务处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科研处根据审核结果,公布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名单,并于2012年6月中下旬组织召开项目结题验收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项目通过评审验收后,根据评审委员会专家评议意见明确项目评审验收意见,并报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审批。
三、相关要求
(一)结题成果形式要求:研究成果为专著、论文、专利、软件著作等的,在提交验收材料时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提供相应成果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返还申请人。
(二)项目结题申请所提供的各类成果,应与项目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并标注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资助。要求在2013年6月30日见刊或取得专利权证书。若为学术论文,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可提供论文大样和论文录用证明。
(三)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评审表要求单面打印,左侧装订1式6份。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后附项目成果材料,要求双面打(复)印装订成1册,左侧正式装订1式6份,结题报告封面用附件2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内的文字说明。
(四)2009年、2010年立项的项目,要求2013年6月全部申请结题,提交结题申请材料。凡是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工作中,将不予认定。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的各类项目申请推荐资格。2013年度停止该项目的经费资助。
(五)请各项目申请人务必于2012年6月10日(星期一)16:00前将结题申请材料交科研处(图书馆405),并将“项目评审验收意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信箱kyc@cidp.edu.cn。
联系人:孟健 联系电话:6159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