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4年度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推荐组织
国家科技奖不仅是对成果完成人的表彰,也承载着我院的荣誉,学院各单位对推荐国家科技奖工作务必高度重视,科研处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认真筛选,指导报奖团队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在保证不拼凑的前提下,鼓励关联成果整体报奖。
二、 推荐标准
报奖成果除需满足《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达到授奖要求的最低水平,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整体技术水平在防震减灾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经过三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已经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对防震减灾领域的科技进步有明显的推进作用。
三、 推荐材料
各申请人请于2013年9月28日前将推荐奖项的《推荐书》(word版)发至cidpkyc@163.com。
联系人:孟健 联系电话:010-6159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