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18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通知要求,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只受理申报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的自筹经费项目。

二、项目支持领域

(一)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

1.工业领域。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新材料与基础材料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等。

2.社会发展领域。支持新药创制;医疗卫生技术;资源与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社会公共科技事业等。

(二)河北省软科学计划

支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研究;新型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研究;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等。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要有一定研究基础,思路清晰、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工业领域项目,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重点支持临床新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软科学计划项目,鼓励高校院所与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重点支持对重要决策咨询有参考价值的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限项要求

1.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自筹经费项目;

2.项目组前三名成员,目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不能作为前三名申报;

3.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能重复、多头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管理平台在线填报,请登录河北省科技厅主页http://www.hebstd.gov.cn,进入页面左下角“业务大厅”后选择“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科研处统一指定注册。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于2013年11月26日(星期二)15:00之前联系科研处注册用户,逾期不予办理。

2.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中“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的“通知通告”栏目)。

3.项目申报人将项目申报书(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五份于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15:00前报至科研处(主楼512室)。科研处将组织评审专家依据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等要求,择优推荐至科技厅。

联系人: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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