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从即日起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启动201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为确保顺利完成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学院将本着“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初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经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推荐项目名额,2014年度我院教师可申报的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指令性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
(一)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以集成创新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采取多学科融合,进行我省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研究、科学技术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战略部署,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
(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省级创新平台(含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支持申报人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结合自身优势和所具备的研究基础进行选题。申报项目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主要支持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人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河北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四)实行限额申报。经过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推荐科技类重点项目2项,青年基金2项,指导项目5项;人文类重点项目3项,青年基金4项,教育科学规划2项,指导项目5项。
(五)申请经费。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3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万元。待教育厅批准立项后,学院将按相应标准资助研究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
1.项目申请人于3月5日(星期三)前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以“申报人”身份注册用户。请注册人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注册用户经科研处审核后方可填写项目申请内容。2012年、2013年度申报项目已经注册的用户可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
2.项目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平台,进入申报系统,点击屏幕下方“增加”按钮后,在“项目类型”栏下拉菜单中选择计划申报的项目类型。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请按照所申报项目类型完整填写项目申请书要求的各项,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请申报人务必于3月20日(星期四)前完成申请书在线填写。
(二)推荐项目遴选
科研处汇总项目申报情况,结合项目申报人基本资格和在研项目进展情况,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推荐项目数量,于3月22日(星期六)前确定遴选推荐项目名单。
(三)推荐项目申请书审核
科研处将在3月24日(星期一)对推荐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就不能再对本项目进行修改,同时推荐项目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
(四)打印项目申请书
1.科研处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即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带水印)。请项目申请人务必于3月26日(星期三)18:00前将审核确认后的申请书一式四份(A4纸打印)交科研处办公室(明德楼512),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自然科学重点项目需出具权威科技信息机构的查新报告,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3.申请书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学院公章后集中报送河北省教育厅。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教育厅批准的项目类型较多,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参照项目申报资格,项目资助范围进行项目方案论证。
2.项目申请人除符合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资格外,还应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要求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数量不少于3篇。
3.项目申请书填写内容应完整、规范,请按照项目申请书填写界面上的提示,逐项填写。
联系人:孟健 电话:010-61597248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