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统一安排,拟于2014年5月中旬组织本年度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教师基金”)验收。根据历年立项项目研究计划,凡按照任务书要求在2014年5月完成预定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教师基金项目可申请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范围
2011年前所有立项的教师基金项目,要求2014年5月全部申请结题,提交结题验收申请材料。凡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工作中,将不予认定。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的各类项目申请推荐资格。2014年度停止该项目的经费资助,并按一定方式追缴已支出项目经费。
二、评审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等实施方案,下载并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评审表”(附件1)、“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项目评审验收意见初稿(附件3)等评审验收材料。同时,应提供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
(二)科研处根据项目结题申请报告、证明材料和项目任务书,并协同发展与财务处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科研处根据审核结果,公布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名单,并于2013年6月上旬组织召开项目结题验收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项目通过评审验收后,根据评审委员会专家评议意见明确项目评审验收意见,并报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审批。
三、相关要求
(一)结题成果形式要求:研究成果为专著、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在提交验收材料时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提供相应成果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返还申请人。
(二)项目结题申请所提供的各类成果,应与项目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并标注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要求在2014年6月30日见刊或取得知识产权授权证书。若为学术论文,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可提供论文大样和论文录用证明。
(三)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评审表(附件1)要求单面打印,左侧装订1式6份。
(四)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并附项目成果材料(论著;知识产权;成果推广应用证明)双面打(复)印,合并装订成册,左侧正式装订1式6份,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项目成果封面用附件2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内文字说明。
(五)项目研究报告要求内容具体、翔实,格式规范,不但要集中体现项目实施方案和主要成果,还要体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翔实的基础资料、技术数据,实验方法与过程。
(六)项目评审验收意见(附件3)中项目主要完成人中只列明项目成果中署名的相关成员,且与项目任务书中项目组成员一致。同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主要研究工作进展及成果情况,草拟评审验收意见。待评审验收会上由专家评议后拟定验收意见。
(七)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4年5月9日(星期五)16:00前将结题申请材料交科研处(明德楼512室),并将“项目评审验收意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信箱cidp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健 联系电话:6159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