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防灾科技学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意见》(防科党发〔2014〕11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相关政策,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督促外协任务承担单位严格经费管理。2014年学院发展与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科研处将集中对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我院签订的外协合同进行专项治理和检查。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外协项目范围
1.以学院作为承担单位签订的各类技术服务项目,包括承担外单位委托的科技计划项目的协作任务。
2.以学院作为委托单位对外签订的委托/协作项目,包括学院承担的技术服务类项目、科技计划类项目中的外协项目(课题/任务)。
二、专项检查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外协项目需提交项目合同签订的相关依据,主要包括协作任务书、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协议书等合同文本原件,与合同相对应的项目实施细则、实施方案、项目设计等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依据材料,项目经费预算依据或我院规定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表。
2.由我院对外委托的协作项目和技术服务项目,除提交委托协议书(合同书)和相应的实施方案(细则)外,若被委托单位属勘察、设计、施工等性质的机构,需提供被委托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被委托单位属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机构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信息。
3.按照上述外协合同签订时规定的时限,凡是2014年6月30日前应完成的各类外协项目,需提交项目最终报告、图件等成果原件一套,并报送项目委托单位的验收证明材料或验收意见复印件一套。对于还未达到结题时限的,应提交阶段性工作成果。
三、相关要求
1.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意见》(防科党发〔2014〕11号),对于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外协合同签订审批权限是否明确、谈判记录是否缺失、执行变更是否随意、验收把关是否严格等问题。
2. 2011年以来各年度我院承担的外协项目名单可在科研处主页“科研项目”栏中查询,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签订伊始项目相关环节进行自查,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及时到科研处检查备案文件是否完整、规范。
3.对于学院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2011年以来对外委托项目或协作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外协任务情况,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并及时到科研处检查各委托项目的相关备案文件是否完整、规范。
4.请各部门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务必于7月4日(星期五)12:00前对相关项目备案文件进行自查,所需补充材料务必于7月10日(星期四)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明德楼512)。
联系人:孟健 电 话:010-61597248
科研处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