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1-09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防灾减灾教育事业与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方面的工作,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投入科研工作,提升教师的科研水平。由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统一安排,现启动2015年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望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本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组织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资助方向

(1)项目类型分为应用基础研究(A类)和应用研究(B类),主要资助防灾减灾及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推动防灾减灾人才培养、科学科研和产学研合作水平。

(2)根据学院“十三五”科研与学科建设规划,为推进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优先资助学科方向明确、理论与技术方法有创新、学术梯队合理的项目及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研究持续性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向优秀中青年教师团队倾斜。

(3)申请内容应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和重点科学与技术问题,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科学、可行,预期成果可考核,经费预算合理。

(4)申请项目内容应与防震减灾行业和社会需求紧密结合,以应用研究为基础,服务于人才培养工作,为学生实习、实践、毕业论文(设计)和科技创新等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学质量良好,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能力和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专业水平和时间保证。

(2)已主持过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教师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除自筹经费外)。

(3)项目申请人应是学院在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近三年(2012-2014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4)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的课题或已完成的学位论文内容申报本项目;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每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5)凡目前承担学院立项资助项目未能按任务书要求按时结题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6)已承担我院立项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防灾减灾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若其承担项目至2015年4月达到结题标准的,可申请本年度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时应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届时科研处将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资格。

三、相关要求

1.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包括负责人),鼓励与地震行业相关业务单位开展合作交流,推进产学研合作。

2.经费资助:科学技术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5万元。应按照项目经费总额对各项支出项进行合理预算,预算依据充分、明确。设备采购应明确类型、型号和用途,一般情况下不支持计算机、相机、手机终端等电子设备采购。

3.执行时间: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为2~3年,按照任务书签署时间执行。

4.成果要求:科学技术类项目成果要求至少发表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SCI\EI\ISTP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论文(会议收录论文不再作为项目成果)。应用研究(B类)类项目成果可以为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形式,要求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人文社科类项目成果要求至少发表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核心库论文或1篇《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

5.日常管理:项目日常管理参照《防灾科技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防灾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条件,下载并填写《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申请书》(附件1),申报学科按照二级学科目录填写(附件2)。

2.各项目申请人于2015年3月5日(星期四)前将《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申请书》1式6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所在部门汇总后于3月6日(星期五)17:00前统一交科研处。

3.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行初步评审,评审会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立项推荐项目报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审批,签署项目任务书。

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本部门教师按照项目申报通知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孟健 联系电话:010-6159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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