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16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23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16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有意申报该类项目的教师认真阅读《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含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精神结合区域、行业、研究方向需求与专业优势,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

1.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项,其中只限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1项和作为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3.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4.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自然科学基金)

1.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钢铁联合研究基金项目、重点项目。

2.年龄限制: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应为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平均年龄应在40岁以下。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应为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应为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已经获得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再次申请此类项目。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资助计划资助,或已经申报但尚未知资助结果的项目请勿再次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任何一类项目。

4.申报证明材料要求:

(1)申报面上、青年基金项目应在申请书后附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中文核心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或附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正文首页和具有检索资质机构开具的国际三大索引收录检索证明复印件;或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上述三种条件满足其一即可,请勿多重提交附件。申请书及证明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装,附件页数不得超过12页。上述材料将作为初步审查的依据。

(2)申报优秀青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重点项目的应在申请书后附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及被SCI、EI收录的检索证明)、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奖励证书、所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批准通知书或合同书。上述证明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单独简装成册,总页数不得超过100页。材料封面须依次标明申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依托单位、承担单位、申请人。材料首页为目录页。材料附件与申请书同时上报。材料附件将作为初步审查和会议评审的依据。

(3)申报青年、优秀青年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须在申请书最后一页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建议使用IE浏览器)。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7月1日。

2.由科研处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联系科研处相关工作人员分配账号。(以前有申报此类项目的老师可继续使用原来用户名和密码)。

3.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选择要申报的计划类别,填报时请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见附件2)

4.单位审核通过时,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三针装订),请将纸介版材料一式四份与7月3日(周五)下午17:00之前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办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请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后发送至cidpkyc@163.com)

5.科研处将按照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限项推荐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择优推荐。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

联系人:孟健 电话:010-61597248

附件1:2016年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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