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201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原优秀青年基金)、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等五类。
(一)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自然科学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主要支持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四)实行限额申报。经过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推荐科技类重点项目2项,青年基金2项,指导项目6项,青年拔尖人才项目1项;人文类重点项目1项,教育科学规划3项,指导项目5项,青年拔尖人才项目1项。
(五)申请经费。自然科学: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9万元,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4万元,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1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0.6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0.6万元。
(六)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填写
项目申请人即日起登录业务平台进行注册经我院科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审核并分配权限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往年已经注册的用户可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项目申请书审核
项目申报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后,科研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就不能再对本项目进行修改,同时推荐项目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
(三)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打印
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即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周五)下午17时。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一式三份,要求A4双面纸打印,于12月2日(周三)17:00前报送至科研管理科(明德楼512),逾期不予受理。
另申报自然科学重点项目需出具权威科技信息机构的查新报告,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教育厅批准的项目类型较多,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参照项目申报资格(附件1、附件2),项目资助范围进行项目方案论证。
2.项目申请人除符合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资格外,还应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要求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数量不少于3篇。
3.项目申请书填写内容应完整、规范,请按照项目申请书填写界面上的提示,逐项填写。
联系人:孟健 电话:010-6159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