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我院推荐名额1项,科研管理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已获取推荐号和校验码,请有意申报此奖项的教师于4月15日前与科研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获取推荐号及校验码,并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管理系统》网站(http://cg.hebstd.gov.cn/xmsb),下载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201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按照各奖种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推荐书内容,纸质推荐书3套(含全红章2套,复印件1套)。
2.推荐书纸质材料(主件、附件和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要在页面右下角手工连续编写页码,一律用线绳装订,不另加封面。申报单位应确保电子推荐书主件和纸质推荐书主件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材料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评审。
3.科研管理部门将对项目完成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内部公示,公示内容按照《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期满后由工作单位填写《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格式见《推荐工作手册》)并加盖公章。公示文件和公示情况总结报告,作为必须提交的重要材料,由申报单位随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市科技局成果科。公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确保最终提交的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异议等风险性问题。不报送公示材料的,不受理有关项目的参评申报。
4.各申报单位请于4月19日前将按省厅要求制作的公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idpkyc@163.com;5月6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书面材料、公示材料、公示总结,推荐意见(代拟),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孟健 联系电话:010-6159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