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3年度校内立项未结题项目经费收回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0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为保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经费使用进度,充分发挥经费作用,经科研处、发展与财务处商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2013年度校内立项未结题项目(包括中央高校创新团队项目、中央高校青年项目、中国地震局教师基金项目、河北省科技厅自筹经费项目、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截至2016年5月30日,已拨付经费的未支出部分全额收回。

2、其它各类项目,请按经费使用时间节点要求及任务书经费预算安排,确保经费使用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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