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2016年12月19日科研信息栏发布《关于2016年度教师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最终摸底情况,现启动2016年度学术论文、专著、国家级竞争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科研成果奖等奖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申报范围
1. 奖励申报人请在科研处主页“科研政策栏”中参见《防灾科技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科〔2015〕52号)及其附件2《防灾科技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及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填写相应的奖励申请表。
2. 本次奖励申报包括学术论著、国家级竞争性科研项目立项、知识产权等奖励。
3. “科研成果奖”仅限由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奖。
4.知识产权类奖励仅限已经取得知识产权证书,具有推广价值,并在一定领域进行应用推广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或专利。
二、奖励申报要求
(一)学术论著
1. 学术论文奖励申请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附件1),填写论文相关信息。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检索收录证明等复印件1份。
2.学术专著出版奖励申请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著作出版奖励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供著作原件1份。
3.申请奖励的论文应以出版或检索时间为准,期刊论文应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正式出版见刊。
4. 三大检索论文应提供权威检索机构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本年度论文检索中EI检索只限JA(期刊检索),CA(会议检索)不予奖励。
(二)科研项目立项
2016年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竞争性科研项目立项奖励申请须填写《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奖励申请表》(附件3)。本项奖励申请只限2016年立项国家级竞争性科研项目,为一次性奖励。
(三)知识产权
1.对于2016年内取得的专利类、软件著作权类成果,仅限具有一定推广价值,并已经进行推广应用的知识产权(附推广、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以取得知识产权证书的授权公告日为准。
2.申报知识产权类奖励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专利类奖励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知识产权授权证书、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单位证明或书面声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知识产权奖励要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予核发奖励。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本部门职工组织奖励申报工作,汇总本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签署系部审核意见。
2.论文、著作奖励申请分别按检索收录类填写部门汇总表(附件5),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前交科研处,同时请将部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cidpkyc@163.com。
联系人:孟 健 联系电话:010-61597248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2:防灾科技学院著作出版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3:国家级竞争性科研项目立项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4:防灾科技学院专利类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5:论文著作奖励申请汇总表(部门用).xls
附件6:防灾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