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要求,省科技厅已启动2018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 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 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 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事项
1. 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项,其中只限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1项和作为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1项。
2. 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3. 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不同计划类别项目1项。
4. 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5. 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6. 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7. 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指南的具体要求择优推荐。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登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1. 用户注册
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
2. 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审核,网报截止日期为7月12日17:00,逾期平台将关闭。
3. 材料受理
单位管理员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后,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申请书左侧三针装订)于7月13日17:00报至科研管理科(明德楼512),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孟 健 联系电话:010-6159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