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廊坊市科技局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已启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和伦理风险防控,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廊坊市所属的或者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机构,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五)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二、相关事项
(一)申请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可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二)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三)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四)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五)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六)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申报通知和指南具体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纸化申报),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平台”(http://60.10.25.25:8080/lfkjjh/index/index!index.do)公告通知栏“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介绍项目申报说明”。
四、科研诚信与医学伦理审查
(一)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自2020年第二批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起,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需将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的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做为附件上传。
五、受理时间
请各位申报人联系科研处相关工作人员分配账号后进行填报,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13日(周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 健 电 话:010-6159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