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20-2021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8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不断提高我省高校思政课建设质量和水平, 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经研究,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省高校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的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研究范围

    本专项主要支持针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开展的深入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本专项实行限额申报。省属重点骨干大学限报3项,我省其他本科高校、国家高职示范(骨干)校限报2项,其他高职院校限报1项。

    2.经费资助额度。每项资助力度不超过0.5万元。非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民办院校可按限额申报,申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资助经费证明,项目经费由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参照省教育厅资助额度负责落实。

    3.本专项纳入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校的申报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科技处。

    4.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教育厅社科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此课题;研究内容上已获得厅级以上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申报人需认真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

    6.请各部门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A4 纸双面打印,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学校科研处(明德楼517),并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卫;电话:010-61597248; 邮 箱:cidpkyc@163.com

    附件:1. 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2. 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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