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长期稳定地在若干领域开展重大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整合科研力量,经学校讨论研究决定,新增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竞争力的校属科研机构。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机构应有明确、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目标,有切实可行的中长期研究规划,具备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的实力,在仪器设备、科研用房、研究经费等方面有相关条件支撑。
二、研究机构的组建应由所在部门根据学科建设的需求统一规划,由拟建科研机构筹备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件1),经所属部门讨论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科研处审核。
三、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拟建科研机构审核工作,统筹考虑已有科研机构和拟建科研机构的人员、资源配置,宁缺毋滥。
四、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防灾科技学院校属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科〔2019〕16号)和《防灾科技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考核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防科发科〔2020〕103号)(附件2、3)。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2月6日(星期六)11:00前将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idpkyc@163.com,逾期不候。
联系人:黄鑫
科研处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