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20年度全省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冀科政函〔2021〕37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内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或者2020年结项的省级科普微视频项目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市级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或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3.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二、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我校推荐微视频名额不超过5部,每人限1部,申报超过5部将由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
2.个人自荐
为激励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每个机构、每位公民可以自荐1部作品。
三、评选办法
所有参赛作品经形式审查后,在河北科普网、河北省科技厅网站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展播,由公众对参选作品进行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
在此基础上,省科技厅将组织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结合公众评选结果产生最终结果。根据参赛作品数量,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
四、投稿方式
1.单位推荐
单位推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通过以下流程提交材料:
(1)请于2021年7月5日(星期一)10:00前将视频文件、《2020年度河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附件1)的电子版以“防灾科技学院-姓名-作品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idpkyc@163.com,逾期视为个人自荐;
(2)科研处初审后通知申报人准备推荐材料,包括推荐的微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2020年度河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附件1)原件3份。
2.个人自荐
(1)请自荐个人将《2020年度河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作品视频文件一并发送至:hbkjxj@hebkjt.cn。
(2)在线传送:请联系QQ279126272。
(3)邮寄自荐的微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2020年度河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附件2)原件3份至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宣传教育中心。
3.注意事项
个人自荐作品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9日,个人需要将所有材料按照个人自荐投稿方式直接报送至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宣传教育中心。
(1)各部门推荐的微视频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限1部;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限1部。
(2)自荐机构应为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机构,限1部;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只能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限1部。
(3)自荐个人必须是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者,限1部;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只能由第一制作人自荐,限1部。
(4)为激发广大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提升青少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优秀微视频评选向青少年倾斜,鼓励青少年个人自荐优秀微视频作品。
(5)鼓励社会公众报名参赛,非专业人员参赛必须保证身份真实,并注明“非专业”,否则均认定为参加专业评选。
(6)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五、联系方式
1.单位推荐
联系人:黄鑫,明德楼513
2.个人自荐
联系人:曹艳辉
电话:0311-85810023
邮箱:hbkjxj@hebkjt.cn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33号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宣教中心
邮政编码:050021
科研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