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25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修订)》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决定开展 2022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科学技术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等 4 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等 5 类。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学研究;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建设 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 的核心成员;优先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 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 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 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 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 35 周岁以下(1987 1 1 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 40 周岁以下(1982 1 1 日以后出生)。

(二)重点项目:科学技术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 项目,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开展的科学与技术研究;优先支持联合高水平科研院所、重点行业企业等各 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兴农、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 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的新思想、 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科学技术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1 1 日以后生)。

(四)一般项目:主要支持以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以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 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 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各高校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 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见附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 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五)实行限额申报。其中人文社科类中重点项目限报1项、青年基金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自筹经费项目2项;自然科学类中重点项目限报2项、青年拔尖人才项目1项、青年基金项目2项、自筹经费项目4项。

(六)经费资助额度。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 10 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 10 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 3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 3 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 2 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 0.5 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 1 万元。

(七)非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民办院校可按限额申报指令性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资助经费证明,项目经费由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参照省教育厅资助额度负责落实。

(八)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并且不得同时申报 2022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专项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 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 9 12:00点,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cidpkyc@163.com,用于校内评审,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账号申请

项目申请人联系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添加账号(用户名) 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 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 “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 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 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 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项目申请书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应及时登录业务平台,在“申请书管理”栏 目下的“申请书评审”子栏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 点击“推荐”操作表示审核通过,项目申请书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点击“返回修改”操作退回给申请人继续完善申请书。

(四)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打印

申报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 PDF 版)。学校完成全部申 报工作后,申报单位管理员可登录业务平台,导出 excel 汇总表, 并打印。

业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 “系统操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

项目初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 PDF 版),A4纸双面打印,于 2022 2 22 日前将各类项目申请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书应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不得超过 50 页)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明德楼517办公室),并将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idp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卫;010-61597248


科研处

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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