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人 才培养力度,扩大对青年博士人才的支持规模,按照《河北省高 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和《河北省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决 定开展 2023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4 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 学研究;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核 心成员;优先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研究方向要紧 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 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 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 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 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 35 周岁以下(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 40 周岁以下(1983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 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三)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主选题,研究目标明确,立论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项目申请人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本的研究条件,经费由申请人自筹。
二、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各高校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 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 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 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四)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自然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限额1名、青年基金项目限额2名、自筹经费项目限额4名;人文社科类:青年基金项目限额1名、自筹经费项目限额3名。科学技术类项目申报登录科技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 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登录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
(五)经费资助额度。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 9 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 3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 3 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 1 万元。
(六)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9日(周三)。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账号申请
项目申请人联系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添加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 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 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 “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 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 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 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 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 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导出
申报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 PDF 版)。项目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 1 份带有责任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河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李卫; 010-61597248
科研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