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选聘办法(试行)》(防科发科〔2020〕74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河北省地震灾害仪器与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遴选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聘岗位设置
河北省地震灾害仪器与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主任1名,实验室副主任1名。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实验室主任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二级教授或二级研究员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年龄的计算截止到选聘工作实施当月底。
(二)实验室副主任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龄的计算截止到选聘工作实施当月底。
5、原则上应为负责实验室建设的二级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
三、其他要求
1、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申请报名,应聘人员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岗位报名表》(附件1),并在2023年1月8日(星期日)17:3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idpkyc@163.com,纸质报名表签字交到明德楼517室。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防灾科技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选聘办法(试行)》(附件2),学校将根据文件相关程序研究决定聘任人选。
联系人:李越强,010-61597248
科研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