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度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廊坊市所属的或者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机构,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五)申报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 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六)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七)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的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八)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申报通知和指南具体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并注意核查所申报项目与指南对应的相关业务科室是否一致;
(九)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通过登录“廊坊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lf.gov.cn/)——“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在线操作。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计划管理平台下载)。
三、受理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第一批4月28日;第二批8月29日。
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分别于5月15日、9月15日前将第一批、第二批推荐参加专家评审项目汇总表报资源配置管理科。
科研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