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07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管理办法》(中震科合发 202125 号)规定,现就开展 2025 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专项主要面向省级地震局、中国地震局业务中心(简称“省局”“中心”),兼顾市县地震工作机构的科技研发需求。专项重点支持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服务示范,加快科技和业务融合,主要包括: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面临的实用性强、需求紧迫的具体科技问题,防震减灾工作中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科技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

(二)按照发挥的作用,专项分为自主研发前店后厂区域创新三种类型自主研发类项目支持解决本单位的具体科技问题,并开展应用实践。前店后厂类项目支持省局、中心利用专项经费,联合中国地震局直属研究所利用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科研经费,共同推动科研成果在防震减灾实际工作中中试和应用示范。区域创新类项目支持省局、中心与中国地震局区域研究所围绕区域特色科技问题联合攻关,并开展应用推广,发挥区域研究所区域创新带动作用。

(三)根据支持的方向,专项分为攻关项目和青年项目两个类别。

1. 攻关项目支持着眼于突破防震减灾关键技术,解决重要问题,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的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已获批资助攻关项目负责人不申报

2. 青年项目着眼于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侧重于人才培养和储备。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当年项目申请截止时未满40周岁,已经获批资助过的项目负责人不申报

3. 鼓励正高级职称教师,以及获得过攻关项目支持的教师申报前店后厂类项目。

各类项目的资助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攻关项目的预算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青年项目的预算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省局、中心,市县地震工作部门通过所在地的省局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或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在职科技人员,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研究和实施,并具有独立承担或组织人员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专项项目,其主持的项目未验收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每个项目的负责人限为一人,每人主持和参加在研项目合计不超过两项。

(三)申请的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项目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项目申请内容不得与以往已有明确成果的研究项目雷同已经获得其他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跨区域的大型基础探查、已有公共成熟技术、日常业务运维、台网台站等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一般不予支持。

(四)自主研发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限额推荐7,其中拟推荐攻关项目2项,青年项目5,全部采用自筹经费配套,自筹经费配套的专项项目,须在预算中体现,其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按照专项办法管理。

(五)前店后厂类项目鼓励省局、中心与直属研究所联合提出申请,省局、中心作为申报单位,不占单位的项目推荐指标。各单位出具联合推荐意见,明确任务分工。研究所侧重成果的研发或再开发,省局、中心侧重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研究所需在联合推荐意见中做出配套项目立项承诺,如若专项项目立项,研究所同期利用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经费配合做好立项,按照分别立项,各自管理的方式,做好研究所科研项目管理,支持专项项目实施。研究所积极主动,面向省局、中心工作实际,加快推进科技成果的业务化应用前店后厂类立项项目,优先纳入科技创新支撑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年度任务清单。

(六)区域创新类项目支持省局、中心与区域研究所 依托的省局联合提出申请,任一单位作为申报单位,不占单位的项目推荐指标。各单位出具联合推荐意见,明确任务分工。项目申请内容应紧密围绕区域研究所的科研方向。

)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做好审核把关。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时应当同时编列项目其他参加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三、申报推荐流程

http:// 211.71.233.115(简称网上管理平台)进行。

(一)征集遴选

项目申报单位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根据自主研发前店后厂区域创新类项目的不同定位,主动与合作单位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项目征集和设计。

对项目的遴选应结合项目推荐数量统筹考虑,择优推荐,组织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管理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请书(含预算编制说明)。

(二)推荐

请各项目申报人于617日(周一)将申报文本(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cidpkyc@163.com,纸质版(一式六份)提交至明德楼517办公室。619日(周三)答辩汇报ppt提交至cidpkyc@163.com。初定于620日召开项目推荐评审答辩会。评审推荐的项目需通过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系统填报624日填报截止

联系人:李卫  010-61597248

平台技术支持:单维锋 1342606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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