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8-28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2416号)精神,我校现启动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范围、提名方式、提名条件、提名程序依据上级文件(附件1)要求执行。为做好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各学院按报奖条件负责本学院优秀项目的遴选工作,并组织项目组正式报名,填写《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表》(附件2)。830日(星期五)1700前请各部门确定拟申报名单,将《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表》电子版汇总后通过钉钉报送至科研处。逾期未提交拟申报名单视为不申报。

2.本年度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如超额申报,则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参与评审的申报项目组需准备材料及时间另行通知。存在政治导向错误,重要学术争论或重要学术观点尚未得到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可,知识产权、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学校不予推荐;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科研处将申报项目有关材料上报提名单位申请提名。

3.科研处将预申报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将获得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通过钉钉发送给有关项目组。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申报,造成提名号浪费,给学校和提名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将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后个人有关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因素。

4.8309时,网络系统开放,项目组利用提名单位分配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提名系统进行网络填报(网址https://jl.hebkjt.cn/),并生成电子提名书,系统提交。

5.项目组按《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 2)中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认真撰写公示材料(附件3)。于83117:00将公示材料通过钉钉发送到科研处。材料公示后,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人员、单位、成果等)不得再更改。

6.报奖成果中未被列入的共同完成人需签署知情同意书(附件4)。于9月3日12:00前将知情同意书电子扫描件和纸质版1份提交至科研处

6.项目组应确保在9151200前完成网络提交。提交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带有提名单位提名意见的提名书并盖章、签字9月19日17:00前将纸质书面提名材料4交到科研处成果转化科(明德楼513),提名材料报送要求按照省科技厅通知文件要求准备并装订。

纸质提名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一律用白色棉线竖向左侧三孔一线装订,不另加封面。附件材料须使用油性签字笔,在页面右下角接续主件编写页码。

以上为廊坊市科技局报奖推荐初步时间安排,因提名渠道不同,以上时间要求可能有变更会另行通知。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项目的候选者。

2.上一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项目完成人。

3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人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获奖的,再次提名须间隔一年。

4.以往申报未获奖者不得继续申报相同相近项目。

5.知情同意书(附件4)中,申报使用成果中,未列入报奖人员需要全部签字,涉及单位均需盖章

6.报奖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均需公示(附件3),网站公示需要保存整个网页截图,纸质公示要拍照并显示出公示背景版。

7.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网址:https://jl.hebkjt.cn/)点击“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管理系统”进入奖励提名系统。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及系统操作讲解可登录系统后观看。

其他详细要求可参见《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冀科成市规〔20241号)。

三、联系方式

地址:科研处成果转化科(明德楼513

联系人:黄鑫

联系电话:010-6159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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