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13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该项成果奖励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结项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详见附件)第五条奖励范围和第九条成果推荐的规定,且于202312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申报方式

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通过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l.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未注册账号的申报人先向科研处申请注册账号,经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进行成果信息填报。成果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成果简介、详细内容、必要性、与当前国内外研究的比较、创新点和保密要点、应用情况,以及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内容;未在国家档案局立项的项目还需上传项目任务书、工作报告、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应用证明、结项证明等成果材料(每类材料单独保存,格式为PDF)。

三、工作安排

请申报人员于923日(星期一)前通过平台填写申报成果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逾期平台将关闭不能再提交。科研处同学校档案馆对申报成果信息进行审查,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中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等相关规定进行筛选把关,10月初择优推荐。

 

联系人:黄鑫,61590014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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