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24年全省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内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或2023年结项的省级科普微视频项目成果,时长为2-5分钟。
(二)内容要求
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反映科技发展进步,用科学声音讲述科学故事;属于科技、科普类作品,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三)作品规格
1.时长为2-5分钟。
2.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M~300M之间。
3.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视频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4.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
(四)原创要求
1.作者须承诺参赛作品的创作思路、内容、素材等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作品。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2.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以下涉及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人工智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
(1)使用事件、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资料”及出处;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应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
(2)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歌词,应取得版权方授权,使用公共素材的需说明情况。
(3)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如其模板、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视为非原创。
(4)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图片、文案,视为非原创。
二、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我校推荐的微视频作品,须由第一作者提交;我校和其他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的,须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
2.个人自荐
为激励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各机构、个人可以自荐1部作品。
三、评选办法
省科技厅将联合省科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形式审查、综合评审,形成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4年全省科普微视频获奖作品,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
四、投稿方式
1.单位推荐
单位推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通过以下流程提交材料:
(1)请于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16:00前将视频文件、《2024年河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以“防灾科技学院-姓名-作品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idpkyc@163.com;将微视频光盘、纸质盖章版《2024年河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附件2)交至明德楼517。
(2)科研处组织审核后通知申报人补充推荐材料并签字。
2.个人自荐
机构、个人自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同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
(1)将自荐的微视频光盘、纸质版《2024年河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附件3)邮寄至河北省科技评估中心。
(2)将视频文件、《2024年河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发至邮箱:hbkjxj@hebkjt.cn。如需在线传送,请联系QQ:279126272。
3.注意事项
(1)作品只能通过归口推荐或社会征集自荐一种方式参加评选,若发现重复推荐,将取消评选资格。
(2)各归口推荐的作品,推荐单位需预先进行政治性、科学性审核,确保作者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
(3)社会征集的自荐作品,需由所在单位或两位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开展审核,明确自荐作品的科学性、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
(4)作品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作品内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报送作品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1.单位推荐
联系人:李越强,010-61597248,明德楼517
2.个人自荐
联系人:曹艳辉 董丹阳
电话:0311-85810023,18032203968;0311-83015049
邮箱:hbkjxj@hebkjt.cn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33号河北省科技评估中心
邮政编码:050021
科研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