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部开展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 2024年第二批工作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21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 2024 年第二批工作任务》(国科发基〔2024〕119 号)通知要求(见附件),现开展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 2024 年第二批工作任务申报工作。

一、工作任务组织申报总体要求

1.科技基础资源调查是指面向科学目标和国家战略需求开展的对自然本底数据和材料的获取、对已有数据和材料的整理与编研等科技基础性工作,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系统性等。

特征;主要目标是产出权威系统的科学数据、调查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基础性成果,并实现开放共享,以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国家宏观决策等;重点支持内容聚焦于典型、重点和特色主题,查漏补缺,区别于行业 业务工作。

2. 申报单位(各二级学院或个人)根据工作任务内容组织申报,任务可下设子任务,子任务数不超过5个。任务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工作任务的全部考核指标。申报单位推荐本单位1名科研人员作为任务负责人,每个子任务设1名负责人,任务负责人须作为子任务负 责人之一。

3. 每个任务方向原则上支持1项任务。任务执行期一般为 3~5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年限。本批任务拟安排专项经费总额约1.08亿元。

4.按照发挥资源配置最大效益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相关条件,鼓励资源调查区域所在和邻近地区优势单位承担或联合承担相关任务。

5.为更好地向科技界提供公共服务,任务组织时应注意加强与国家主体科技计划以及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的衔接,具有详细明确的数据、资料汇交和共享计划,任务完成后所有数据要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开放共享。

6.任务申报书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任务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任务申报单位、子任务申报单位、任务负责人及子任务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任务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 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7.所有申报任务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推荐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各推荐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各二级学院或个人)及其合作方资质和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按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原则上同一工作任务,一个主管部门限推荐1个。

二、申报资质要求

任务申报单位(各二级学院或个人)、任务(子任务)负责人和任务骨干申报资质要求及相关管理参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执行。

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任务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科技创新2030一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形式审查和评审流程

1.本专项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开展任务过程管理。

2. 任务申报截止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受理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后,合并组织任务评审和预算评审。

四、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任务申报单位(各二级学院或个人)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任务 评审立项的依据。请于2024年11月13日16:00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推荐部门。待推荐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系统生成的申报书(纸质,一式 3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提交至科研处(明德楼517办公室)。科研处将统一邮寄至推荐部门。

联系人:李卫,010-61597248

 

附件: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4年第二批工作任务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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