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8-16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3类。

(一)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自筹经费项目: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优先支持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且获得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经费资助(有经费资助的需在申报平台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重点研究内容。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是相应研究领域居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和管理专家,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应拥有一支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骨干团队;具备开展研究必备的科研基础条件;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绩效指标须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验收条件填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有组织科研,引导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各高校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化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满足申报条件情况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省教育厅将启用AI辅助审核功能,对项目开展形式审查及创新性审查,并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四)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指标20项。其中,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基金项目5项;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筹经费项目3项;科技类青年基金项目7项;科技类自筹经费项目4项。项目申报平台网站为https://kygl2.hdvtc.edu.cn/。各类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全部项目均无经费支持。

(五)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被撤销项目负责人自项目被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该项目。

(六)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登录申报平台查看申报流程(申报网站需在校园内网登录)。请申报人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8点前在网上完成项目提交,并将生成的PDF申报文本发送至cidpkyc@163.com,用于校内评审。

联系人:李卫 联系电话:010-61597248

 

科技管理处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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