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准备工作,现组织征集我校拟申报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情况,市科技局将根据预申报情况择优确定提名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预申报工作安排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
1.申报者填写材料。请申报者认真阅读202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手册,填写《202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及《202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表》(附件2),将材料交学院初审。
2.学院初审。请于6月8日(周一)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及《202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科技管理处封烨钉钉。
二、申报注意事项
1.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应是在河北省登记或注册的组织。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在河北省登记或注册的组织。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项目的候选者。
3.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项目完成人。
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作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参加评审且未获奖的,本年度不得提名。
4.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前三名完成人须是核心发明专利(前3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其他人也须持有相关知识产权。
5.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6.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4年1月1日之前)。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且在河北省内进行转化;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提交工程验收报告,验收时间应在2年以上。提名科学技术普及奖的项目,科普作品应当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发行的作品且发行2年以上。
以2025年自然科学奖报奖为例,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项目涉及主要计划项目(含基金):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研究最主要的计划、基金等,并按项目任务来源的重要性(先国家计划,后省级计划,再其他计划的顺序)选择相应类别,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个。项目未涉及计划的可不填。列入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计划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才能提名。曾获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中所列涉及的计划项目不得再次用于报奖。
代表性论文(专著):所列论文(专著)必须由本项目完成人参与完成,主要完成人均应在代表性论文或专著中有署名,且能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不超过5篇),并按重要程度排序。鼓励填报“三类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1.所列论文(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即2024年1月1日以前)。在线发表时间可作为论文发表时间,但须在论文电子版中有明确标识,或另附在线发表时间的证明。
2.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国内单位。合作报奖应体现共同产出,所列论文(专著)原则上均应有河北省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
3.“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和“全部国内作者”,均应基于论文的全部作者进行填写,不得只填写本项目完成人。作者姓名以英文名出现时,应将英文名译为中文名。如果某些学科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补充说明”中加以说明。
4.“他引总次数”、“检索数据库”应依据检索报告填写,同时在附件提交检索报告。在提名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次数,必须是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他引情况。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提名书中。
5.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应出具知情同意书面签字意见,与其他作者的有关知情证明材料均存档备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申报,造成提名号浪费,给学校和提名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将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后个人有关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封烨
联系电话:010-61590014
邮箱:cidpkyc@163.com
科技管理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