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组织开展2026年度“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奖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一)人才类奖励:包含“特别成就奖”“青年科学奖”。
(二)成果类奖励:包含“科技进步奖”“创新应用奖”“科学技术普及奖”。
二、申报条件
(一)人才类奖励申报条件
1.特别成就奖
(1)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长期从事科技工作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
(2)推动防灾减灾救灾科技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影响和卓越成就;
(3)在防灾减灾救灾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青年科学奖
(1)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从事科技或科学技术普及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在推动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或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发展方面有重大影响和突出贡献;
(3)在防灾减灾救灾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重大原创科普成果方面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成果类奖励申报条件
1.科技进步奖
(1)在理论研究、系统设计、设备研制等方面突破现有理论,实现科技进步,填补国家空白,提高技术进步或国产化水平,具有国内或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性;
(2)自主研发的关键技术解决了行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行业技术跨越和进步;
(3)经实施,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创新应用奖
(1)在实施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活动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具有应用创新或集成应用创新;
(2)在产品、公益服务、商业模式和知识传播等方面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成果的先进水平;
(3)紧密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市场推广、标准规范实施和知识传播等拉动和牵引产业发展,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科学技术普及奖
(1)成果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救灾科学文化素质、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社会效益显著;
(2)已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以及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科普专项等,显著推动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科学普及。
(三)不予受理范围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未脱密);
2.已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
3.在知识产权、完成人、完成单位等方面存在争议,且争议尚未解决的;
4.已申报过本奖项,没有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成果;
5.关键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报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方式
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采取推荐申报和自主申报两种方式。
我校报奖方式为自主申报,申报项目属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领域,符合《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附件1)的规定。
四、申报流程
(一)填报奖励申报联系人信息表
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奖励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并按要求报送。
(二)人才类奖励申报流程
按照《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有关要求,根据所申报的奖项填写《特别成就奖申报书》(附件2)或《青年科学奖申报书》(附件3),完成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申报材料(U盘)报送至科技管理处办公室。
(三)成果类奖励申报流程
按照《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有关要求,根据所申报奖项填写《科技进步奖申报书》(附件4)或《创新应用奖申报书》(附件5)或《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书》(附件6),完成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推荐书和电子版申报材料(U盘)报送至科技管理处办公室。
五、申报截止时间
(一)奖励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受理截止时间:
申报人填写奖励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7),学院统一汇总于2026年7月22日(周三)17:00前发送至校内指定邮箱,不接收个人申报,邮箱名称命名“灾害防御奖申报-xx学院”,逾期视为未申报。
申报人应于2026年10月9日(周五)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内指定邮箱,并将确认无误的签字盖章版(报奖署名单位:防灾科技学院)纸质材料交至科技管理处。
六、相关要求
(一)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受理、评审等各评奖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奖材料和奖励章程在协会网站“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专栏中查看下载。
七、其他说明
为避免重复报奖,相同或相似成果已申报其他奖项正在评审中的成果申报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一)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奖励办公室联系方式
(二)校内联系方式
地址:科技管理处成果转化科(明德楼2楼西侧)
联系人:封烨
联系电话:010-61590014
电子邮箱:cidpkyc@163.com
防灾科技学院科技管理处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