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外事交流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01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及外宾接待需求的通知》(中震外函〔2018〕42号)文件精神,现将启动2019年防震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计划申报工作。

关于2019年度外事计划填报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2019年度外事交流计划,不得将因公出国(境)访问作为待遇,坚持因事定人,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境)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有请必到。

二、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需严格按照学院新制定的《防灾科技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科〔2016〕102号)文件精神,对2019年度外事需求计划进行梳理,并填写相应区别管理出访计划表格。

三、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五类。此五类活动之外的,或使用三公经费出访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仍执行现行的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政策,实行限量管理。请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相应限量管理出访计划表格。

四、各单位、部门应认真填报外事需求的各项内容。外事需求一经审定,即须按照《中国地震局因公出国(境)计划执行细则》的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出访时间、访问城市、出访任务、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不得随意更换出访人员。经费预算标准请参照科研处(国际合作处)主页《因公临时出国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五、优先考虑与防震减灾“十三五”实施、防震减灾工作相关的项目、已有合作协议正在执行的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以及重要国际组织及会议。

六、2019年度外事交流计划申报将于11月中旬召开答辩会,计划申请人需就外事交流计划情况进行汇报和答辩,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接待来华计划表、区别管理出访计划表、限量管理出访计划表、出访计划表(赴台港澳类),请根据需要填写相应表格,同时报送电子版,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请各部门(单位)重视此次计划申报,并通知准备出境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教师。各部门汇总申报表格并用A4纸打印纸介版,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务必于11月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报送国际合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cidpico@163.com。

地点:明德楼517室

联系人:张瑞蕾


附件:

2019年出境入境计划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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