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作者: 时间:2019-02-21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我校决定启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申报资格与要求、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要求等内容请查看通知文件(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具体安排

3月7日,下午5点前请将全部纸质申报材料1套(一式一份)送至科研处(明德楼517),所有申报人员及材料,均通过涉及学科所在学院推荐申报。(学术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及学校盖章处由科研处统一处理)

3月8日—3月17日,科研处组织(评审)推荐,并公示。

3月18日—3月22日,被推荐申报人上传最终报奖材料,科研处审核汇总。由于系统后期拥堵,请老师务必按照此时间上传报奖材料,以免延误申报。

3月25日下午5点前,被推荐申报人将报奖材料纸质版送至科研处(明德楼517)。具体材料报送要求,同教育部通知,注意A4双面打印,白色布纹封面左侧胶装。

二、注意事项

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附件3)须使用Windows版的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也不能使用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

2.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3. 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需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在网上申报阶段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也无需为此注册个人账户。

校内联系人:黄鑫18101051192

科研处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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