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08-10-27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防灾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费收支办法》已经院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防灾科技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防灾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费收支办法
(试行)
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促进学院科研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项目分纵向和横向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家各部委、省厅局科技口按计划下达的科研项目任务;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地方政府、企业等委托的勘察、设计、规划和其他服务项目。
二、纵向科研项目管理费原则上为项目经费的5%,如有特殊规定按特殊规定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费为项目经费的10%。
三、科研项目管理费由学院财务部门据实际到帐经费按比例收取。
四、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对获得科研项目主要贡献者的奖励(见防灾科技学院科研奖励条例),结余部分用于补贴科研项目评审费和与科研工作相关的其他费用。
五、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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