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2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各单位动员广大科研人员,组织有竞争力的科研团队和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类别
2012年重点实施科技支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政策引导性计划等六种计划。
科技支撑计划,是我省主体科技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财政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财政资助项目按重要程度和资金支持强度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和科技条件建设项目。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支持企业、高校、科研单位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政策引导性计划,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普项目等。
本次集中受理的项目包括: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软科学计划项目、科普项目。
二、选题要求
1、申报项目选题必须符合《2012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和研究方向(见附件)。
2、申报重大、重点项目,只能以指南中明确的集中投向支持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3、其他计划要立足于指南中的优先主题和重点内容,瞄准我省重点支柱产业中的关键或共性技术难题,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和科学论证,保证申报质量。
4、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研究内容创新性明显,考核目标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项目均要有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大学和科研院所牵头申报、企业参与的科技项目,参与企业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大学或科研院所独立承担的科技项目自筹经费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依托企业应具备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三、限项要求
1、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原则上只能承担1项在研项目,确因工作需要,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可承担2项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
2、同一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度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申报2项以上(含)省科技计划项目。
3、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三年内有拖期未结题、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执行情况调查报告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4、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上述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应用开发类: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普专项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基础研究类:重点基础研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上述在研项目指:在本指南发布时尚未提交验收证书的项目。
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国家配套资金项目等不列入查重范围。
四、申请书填写要求
1、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的“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进入“下载专区”,点击“软件下载”,下载“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填报系统”软件最新版本,在本地计算机上进行安装。申报软件安装完成后,点击“申请书管理”—“申请书数据处理”—“新建”按钮,首先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以前的旧版申报软件不再使用,安装新版申报软件前,如有必要,请导出和备份原项目数据。
填写完成后,将申请书电子数据用“申请书数据导出”功能导出(导出文件为ZIP文件,并非存入word后自行压缩)。
填写申请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项目指南,准确选择“拟申报科技厅分管处室”,该项填写错误将造成项目无法受理。
(2)申请专项经费100万以上(含)的,需填写项目预算书,与项目申请书一并上传到网上管理中心。
2、申请人通过科研处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通过“申请书上传”功能上传申请书电子数据(ZIP文件)。项目申请人应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立项查询、签定项目合同、上传项目进展报告和验收证书时仍需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
3、项目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关注项目审核状况,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五份(在线打印的项目申请书将有证明已通过审核的水印)统一报送科研处。
注意:项目申请人请务必于6月21日前上传申请书电子数据(ZIP文件)并通知科研处审核,审核后打印材料。
联 系 人:何晓波
联系电话:6159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