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科研基金、青年基金项目评审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6-14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章程》、《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章程》的相关规定及签订的项目任务书考核指标要求,科研处将于2011年6月21日组织评审验收会对两个科研基金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按照研究计划在2011年6月结题的项目或已经按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任务,达到研究目标,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2.截止2011年6月15日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的项目。

二、结题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在答辩前提交如下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5份)

2.项目财务决算表(科研处提供)

3.研究成果原件:论文、专利、鉴定成果证书等1份(结题后返还)

(1)公开发表论文应标注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编号,要求排名第1。

(2)结题论文成果必须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有1项第一作者论文。

4.结题成果复印件:结题成果均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3份

(1)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

5.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评审验收意见表(电子版):项目组准备500字左右的评审意见,具体格式见本通知附件。青年基金项目不需填写本表。

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6月24日下午14:00~18:00

2.地点:图书馆五楼第一会议室

四、结题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1年6月17日前将“评审验收意见”电子版统一发送科研处信箱:kyc@fzxy.edu.cn

2.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根据上述结题需提交材料目录,及时补充提交结题申请时未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于6月17日前提交到科研处图405。

3.答辩时依次进入评审会场,允许项目组成员进入,答辩结束后退场。具体评审时间、顺序见本通知附件。

4.各项目组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审委员会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请项目组于预订时间前10分钟在第二会议室等候。

5.项目组的陈述主要根据预期的目标、任务,概述并展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待继续开展研究的课题方向等。

附件1:基金项目评审验收答辩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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