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09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工作评比表彰活动的工作部署,决定依据《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和《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见附件1)开展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凡以地震系统单位和个人为主完成的,并符合《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均可申报。

各单位推荐报奖项目时,应严格把关,控制数量,每个单位推荐一等奖项目不得超过2项,二等奖不得超过4项。

二、上报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和《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推荐书》(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书》),在主要完成单位公示一周,以正式函件推荐上报。

请各位申请人于10月8日(星期三)16;00前将纸介版《推荐书》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管理科(明德楼512),电子版《一览表》和《推荐书》发送至cidpkyc@163.com。

三、工作程序

(一)形式审查

中国地震局科技司根据《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成果进入公示程序,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成果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工作。

(二)公示

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成果主要基本信息,科技司通过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15天。

存在异议的项目成果,材料退回推荐单位进行处理,规定时间内异议处理完毕的可以继续参加本年度评奖,未处理完毕的不再参加评奖。

(三)同行专家评议

中国地震局科技司组织专家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的项目成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供评选参考。

(四)会议评审

中国地震局科技司聘请专家组成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奖工作,评选结果报中国地震局审定后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 健 联系电话:010-6159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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