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震科发〔2010〕91号)规定,现就开展2016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专项主要面向省(区、市)地震局,兼顾市县地震工作机构、中国地震局所属的观测和任务型事业单位科技研发需求。专项重点支持小型实用化的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主要包括: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面临的实用性强、需求紧迫的具体科技问题;防震减灾工作中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科技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2. 专项分为攻关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的资助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能超过3年。攻关项目支持着眼于突破防震减灾关键技术,解决重要问题,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的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着眼于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侧重于人才培养和储备。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3. 原则上,每个攻关项目的预算额度不超过30万元,青年项目的预算额度不超过10万元。
4. 单位推荐项目包括攻关项目、青年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5项。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人员)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科技工作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并具有独立承担或组织人员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请一项专项项目,每个项目的负责人限为一人。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
2. 申请的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项目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项目申请内容不得与以往已有明确成果的研究项目雷同,已经获得其他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跨区域的大型基础探查、已有公共成熟技术、日常业务运维、台网台站等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一般不予支持。
3. 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了解管理办法中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共同编制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时应当同时编列项目其他参加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预算评审结果与项目申报经费相差30%的项目申请,不予支持。
三、申报推荐流程
1. 申报推荐工作主要通过专项网上管理平台http://xinghuo.cea.gov.cn或使用IP:60.10.198.201(以下简称“网上管理平台”)进行。
2. 项目申报系统将于2015年8月24日0时开放,请新用户务必于2015年8月28日12:00前完成用户注册,并及时告知科研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来电告知)。以前注册的用户仍可继续登陆平台。
3. 申报人进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在线提交。科研管理部门在线提交推荐项目后,打印网上生成的pdf电子文档(A4纸,正反打印,须含时间条码),将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请书(含预算编制说明)分别装订成册(各三份),并于2015年9月9日17:00之前报送至科研管理科(明德楼512)。
联系人:孟 健 电 话:010-6159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