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4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决定启动2018年度科研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申报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科研成果奖励、项目立项奖励、学术论文奖励、专著出版奖励、知识产权成果奖励、横向项目绩效奖励。

成果所属时间应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且未申报过学校科研奖励。

二、奖励申报要求

所有科研成果均需在科研管理平台登记提交详细信息,登录网址为(校内外均可访问)。

(一)科研成果奖励

申请人须在科研管理平台录入成果信息(需上传清晰证书附件),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成果证书、奖励文件复印件1份。

(二)项目立项奖励

1、奖励已立项的竞争性较强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详见科技成果奖励发放办法。

2、申请人须在科研管理平台录入立项信息,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竞争性科研项目立项奖励申请表》(附件2)。

(三)学术论文奖励

1、期刊论文应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见刊,且应提供权威检索机构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本年度论文检索中EI检索只限JA(期刊检索),CA(会议检索)不予奖励。

2、申请人须在科研管理平台录入论文信息(需上传清晰电子版检索证明),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附件3),同时提供权威检索机构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复印件。

(四)著作出版奖励

1、著作应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且不属于学校出资或校内项目资助。

2、申请人须在科研管理平台录入著作信息(需上传清晰附件材料),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专著出版奖励申请表》(附件4),同时提供专著原件1份。

(五)知识产权成果奖励

1、知识产权奖励包括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音像或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登记等。

2、申请人须在科研管理平台录入知识产权信息(需上传清晰证书附件、盖章的推广应用证明),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知识产权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5),同时提供知识产权授权证书、盖章的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单位证明或书面声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六)横向项目绩效奖励

1、横向项目已结题验收通过,奖励标准根据横向合同签订时间按照相应时间的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负责人须在科研管理平台录入横向项目信息(需上传合同电子版材料)。

3、项目负责人持科研项目合同及相应的经费预算计划到财务处领取项目到账通知单及项目结余经费证明,并把合同复印件、到账通知单和结余经费证明提交科研处。

4、向科研处提供结题证明材料或阶段验收材料的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图件原件等归档材料各1份。未能提供的暂不予核发。

5、项目负责人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奖励申请表》(附件6),确定奖金发放人员、额度。

三、注意事项

1、2015年、2017年和2018年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科技成果奖励发放办法文件可咨询各部门科研秘书。

2、请各部门及时组织本部门科研奖励申报工作,汇总本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签署部门审核意见。

3、填写《部门科研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7),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4:00前交至科研处(明德楼517),同时请将部门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idpkyc@163.com。

联系人:黄鑫

科研处

2019年1月4日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2:防灾科技学院竞争性科研项目立项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3:防灾科技学院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4:防灾科技学院著作出版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5:防灾科技学院知识产权成果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6:防灾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7:部门科研奖励申请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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