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7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廊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市科技局决定组织推荐一批科技特派员。现将校内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志愿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热爱科技、勇于创新,无不良记录。

2、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申请科技特派员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一定科研能力。

3、有可提供服务的河北省域内注册企业,提供服务时可随时与派驻单位、派出单位签署三方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应明确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限。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指导方案》(附件1)。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员填写《科技特派员推荐申报表》(附件2),仅需电子版。

2、申请人员填写《河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三方协议书》(附件3),“服务单位”需与《申报表》中“对接服务单位”一致,提交本人签字、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后的纸质版协议书一式5份,同时提交协议电子版。

3、各部门汇总填写《科技特派员推荐备案汇总表》(附件4),仅需电子版

请各部门1120(星期六)17:00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明德楼5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idpkyc@163.com。

三、补充说明

自本年度起,科技特派员申报、审核等各类事项均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网址:https://tpy.hebkjt.cn:8443,或通过省科技厅网站主页的“科技管理-科技服务-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平台使用操作说明见附件5。

本次申报推荐需完成的工作如下:

1、申请人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完善信息。

2、告知服务企业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并完善信息。

3、与服务企业签订河北省科技特派员三方服务协议》,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平台。


联系人:黄鑫,010-61590014



                                    科研处

                                    2021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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