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07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现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由于中国地震局推荐名额有限,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评审后择优推荐1人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提名的候选人,由省级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提名上报。

(四)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七)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八)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学校根据分配的提名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根据要求组织候选人用“推荐码”注册并登录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1)和有关附件等材料。提名单位用户名、密码、推荐码另行发送。

附件材料只需要在系统中上传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22年1月18-2月18日17:00前在线填报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材料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下载打印《提名表》,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提名情况报告2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提名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提名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上传。

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2.《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原件一式6份。提名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提名渠道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

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4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书面材料于2022年223(周三)17:00送至科研处成果转化科(明德楼513)

五、时间安排

有意向申报者应于2022113日(周17:00前将电子版提名表、代表性成果清单和个人信息表材料打包发送到科研处邮箱cidpkyc@163.com,逾期视为未申报2022年1月14-1月17日学校审核确定推荐人名单,2022年1月18-2月18日进行系统填报,2月19-2月22日学校审核以及主管部门审核,2022年223(周三)17:00将书面材料交至明德楼513,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封烨,010-61590014

 


                                       科研处

                                       2022年1月7

 

©防灾科技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电话:010-61598807 Email:kyc@cidp.edu.cn 办公地点:图书馆405

©2009 www-cidp-edu-cn.webvpn.cidp.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10-61596254 Email:cidpkyc@163.com Office:Room 509, Ming De Building

京ICP备2001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