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09/2010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科研处将于2011年5月中旬对2009/2010年立项的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11年6月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也需参加中期检查。
请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于5月13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2份及发表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顺序装订)统一交科研处。届时科研处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查,未达到中期考核指标的项目将停止经费资助。
三、关于2008/200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项目范围
(1)按照项目执行计划,在2010年7月前结题的2009年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项目及延期的2008年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项目。
(2)按照项目任务书,已完成研究内容,并取得预期成果的科研项目,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2.评审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计划和要求,下载并填写“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供结题成果(论文、专著、专利、鉴定成果等)和项目研究报告。
(2)项目负责人于2011年6月5日前向科研处提交“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结题报告”1式6份,同时提交结题成果和项目研究报告1式3份,项目研究报告要求正式装订。
(3)科研处根据项目任务书,协同财务处核实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通过财务审核后,参加科研处组织的评审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对结题成果原件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的,原件经核定后返还;结题成果为著作的,应提交2份原件。
(5)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结题成果有反响的,需复印反响资料或复印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
注意:防灾减灾青年科技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表格请登录科研处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